工程环境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对环境的影响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的专业化咨询服务活动。它包括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配套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工程落到实处,发挥应有效果,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符合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工作要求; |
踏勘项目施工现场; |
确定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布点方案; |
编制《环境监理工作计划书》,内容包括监理范围与阶段、监理组织、工作程序、环境监测及行动计划、监理内容等; |
审查设计、施工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专项内容并出具书面意见; |
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负责相应验收资料整理、收集和报告编写、办理备案等工作,直至项目环保验收合格。 |
2、监理单位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审核重点内容包括: 施工现场平面图及临时设施;防止扬尘、噪音、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季节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等。
3、施工现场应建立环保管理体系,项目经理设专职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日常的环保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并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做到环境保护工作层层、面面有人负责,人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监理单位实施巡视、抽查、监控其有效运行。
4、每月定期组织环保管理工作例会,监理单位提出前一阶段施工现场环境断管理重点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及工作建议,施工单位布置落实下一阶段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5、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保检查制度,由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定期组织由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及环保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测、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重要环境因素如施工废水、扬尘、噪声、生活废水、施工垃圾的排放等环境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列环保整改通知单,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监理单位监督并协调保证联合检查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