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就业和劳动部(MoEL)于2019年修订并发布了职业安全卫生法(OSHA)。OSHA的最新修订版已于2019年1月15日发布,将于2020年1月16日生效。其中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提交要求将从2021年1月15日起强制执行。
2019年1月15日,韩国雇佣劳动部(MoEL)对职业安全健康法案(OSHA)进行了全面修订,较之修订前的法案,新提出了MSDS提交、CBI申请,以及代理人委任三项规定,并于2021年1月16日起正式实施。
韩国境外制造商可以选任符合雇佣劳动部令要求的韩国境内代理人完成MSDS提交、CBI申请相关事项。MSDS对象物质 | 含有有害因子(OSHA法案第104条)的物质/混合物,称为MSDS对象物质,需要制作MSDS并提交。有GHS危害分类的物质属于有害因子之一。 |
MSDS提交主体及提交资料 | 提交主体:1) 韩国境内制造商/进口商;2) 韩国境外制造商委任的韩国境内代理人。 提交资料:1) 产品MSDS;2) 产品中非有害因子(MSDS第3部分全组分披露的不需要)或化学物质确认文件及境外制造商提供的LOC |
MSDS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 | 2021年1月16日之前:依据旧版OSHA法案第41条编写/更新的MSDS,享有1-5年的缓冲期(如下图所示)。 2021年1月16日起:OSHA法案新规正式生效实施,必须按照新规编写MSDS,并在产品制造/进口前提交给MoEL。 CBI申请与MSDS提交一样,适用于同样的缓冲期,在同一个系统上提交。 |
MSDS提交结果及应用 | MSDS提交后获得MSDS编号(AA00000-0000000000)。 MSDS编号需要体现在MSDS上进行传递。 |
MSDS对象物质中的有害因子,如果超过浓度限值必须在MSDS中体现,企业若因为商业机密的需求希望使用替代名和/或替代含量的,需向MoEL提CBI申请,仅审批通过后才可以在MSDS第3部分使用允许的替代名和/或替代含量。
CBI申请同样享受MSDS提交的1到5年的缓冲期。CBI申请对象仅为有害因子。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物质都可以申请保密
CBI申请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 1)认为商业机密的证据材料(研发产品豁免) 2)替代资料,包括替代名和替代含量 3)申请保密的物质组分信息,如名称、含量、物理危险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 | 4)产品MSDS 5)非有害因子的信息,包括名称和含量 6)其他文件(研发产品豁免) |
CBI申请周期 | 官方自收到CBI批准申请或延长CBI批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核,特殊情况延期10天;对于研发产品要求为两周内完成审核。 |
CBI申请结果及应用 | 对于符合CBI申请的,官方审核通过授予CBI批准号和有效期。CBI批准号和有效期需要添加到MSDS文件中。CBI申请自获得批准之日起五年内有效,有效期满至少30日前可申请延期,新的有效期为到期后第二日起5年。 |
● 区域化学品注册申报和风险评估
● 申报后义务
● 主管国境内代理人指定
● 相关豁免申请或确认文书递交
● 符合当地法规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和标签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