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线声明平台(OCP)。目前认证证书的管理散布于各个认证机构,很难应欧盟的要求提供一整套供应链的追溯文件。FSC也未要求对木材的材种、原产地等信息进行声明。
该体系将于2013年10月开始实施,预计在一年内将所有证书持有者的管理转移到该平台。认证机构和FSC中国代表办公室将向证书持有者提供相关的培训。
b. 产销监管链标准(FSC-STD-40-004)正在修订中。新版的产销监管链标准预期于2013年年中公布。这次修订将逐步禁止“微量组分”这一未认证成分的使用,并规定证书持有者向OCP提交数据。
c.FSC已经在2013年2月建立了一个指导性的网站(https://ic.fsc.org/ensuring-compliance.493.htm )。该网站指导国家办公室及认证机构将“适用的法律”加入到该国的FSC标准中。
d.FSC正在修订受控木材标准(FSC-STD-40-005),更改相关的风险验证方案。预期在2013年年中完成。新版本还将说明FSC受控木材如何达到欧盟木材法规的要求。